畢業與離校辦理流程
畢業與離校辦理流程
一、繳交口試相關文件
論文口試完成後,請將成績單及論文審定書繳交至系辦公室。
二、申請離校程序
完成上述文件繳交後,即可至學校電子簽核系統申請並辦理離校程序。
※ 學生應於規定期限前完成離校程序,請務必提早申請,以免影響畢業及領證時程。
1.各系所辦公室:請依各系所公告之畢業與離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2.圖書館:畢業論文紙本 2 本、授權書 2 份、論文審核通過信 1 份
3.就業輔導組:請至學校首頁 → 校友身分別 →【就輔服務平台 → 問卷服務】,線上填寫【應屆畢業生流向調查(離校程序)】。
問卷完成後,可至就業輔導組領取精美小禮。
4.經營管理組:畢業生請依規定歸還學位服。
三、申請國家圖書館帳號
請將姓名、學號及 E-mail 寄送至系辦人員(陳小姐:cjchen@ntunhs.edu.tw),以索取國家圖書館論文上傳帳號及密碼。
四、上傳論文電子檔:使用國家圖書館帳號登入系統,上傳論文電子檔並填寫完整論文資料,送出審查。
五、印製與繳交論文紙本:待收到國家圖書館審查通過通知信件後,即可印製論文平裝本,封面顏色統一為淺藍色
並依圖書館規定繳交:論文紙本 2 本、授權書 2 份、論文審核通過信 1 份
六、學位證書領取說明
學生於電子簽核系統完成離校程序單流程後,系統將寄送結案通知至申請人電子信箱。
請憑結案通知畫面及學生證至註冊組領取學位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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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託代領:如非本人領取,請填妥委託書,由代領人攜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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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領人身分證件、委託書、委託人學生證 至註冊組辦理。(委託書下載連結請依學校公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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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證遺失者:請另繳交學生證遺失切結書。
七、學位考試辦法第九條(摘要)
各學期參加並通過學位考試之研究生,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以下事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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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學期:三月三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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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學期:八月三十一日前
將碩士學位論文(含考試委員簽名之審定書)送交圖書館、完成全文電子檔上傳,並辦妥離校程序者,始認定為該學期畢業,教務處方得發給學位證書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