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-1學期大四實習單位正式選填【即日起至114/08/19(二)上午09:00止】
114-1實習單位正式選填
(開放時間:即日起至114年8月19日(星期二)上午09點止)
注意事項:
- 114學年度上學期實習單位有35個,共計59個缺額,每人至多可選填8個志願 (可不填滿)。
- 大四上下學期實習共八學分。一學期選一單位實習,上下學期以不重覆選入同一單位為原則。
- 大四實習課是本系必修課程,在任何單位實習皆能有所收穫,同學應慎選符合自己能力之單位,除了無需計較選到哪個單位之外,並請勿私自透過實習單位向系上保留一己之實習缺額。
- 填完志願後,以選填前序志願者為優先選上。多人競爭同一志願時之相關規定如下:
- 以在本系修業前六學期之平均成績,高分者先選上。
- 先選上者如欲放棄,需等全班分發完畢後,方能放棄。放棄後如無適合志願,應接受分配至尚有缺額之單位,不得異議。
- 未選上前序志願者,直接進入次一志願。如至最末志願皆未能選到志願,應接受分配至尚有缺額之單位,不得異議。
-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而暫停該單位之實習,未完成之實習應調整至其他單位完成。
- 有參加過海外實習的同學,請一樣要填寫表單,並於第一志願欄位填寫出國日/國家地區。範例:114年7月/日本福岡;114年8月/泰國。
- 流標者及未於期限內完成志願填寫者,須待全體同學選填作業結束後,系辦將統一協調並分配至尚有名額之實習單位。
- 若有重複填答,將以最後一次填選內容為主。
- 未盡事項,以本系及實習單位共同協商及決定為準。
114-1學期實習單位及名額
請確認看到以下畫面才是正式選填完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