運保系大四學生1062學期預選填實習單位須知 (2018.01.03)
106學年度 (103級)
1.106學年度下學期預計可選之實習單位有45個,每人至多可選填8個志願 (可不填滿)。
2.大四上下學期實習共八學分。一學期選一單位實習,上下學期以不重覆選入同一單位為原則。
3.大四實習課是本系必修課程,在任何單位實習皆能有所收穫,同學應慎選符合自己能力之單位,除了無需計較選到哪個單位之外,並請勿私自透過實習單位向系上保留一己之實習缺額。
4.上網選填志願後,以選填前序志願者為優先選上。多人競爭同一志願時之相關規定如下:
(1)以在本系修業所有學期之平均成績,高分者先選上。
(2)先選上者如欲放棄,需等全班分發完畢後,方能放棄。放棄後如無適合志願,應接受分配至尚有缺額之單位,不得異議。
(3)未選上前序志願者,直接進入次一志願。如至最末志願皆未能選到志願,應接受分配至尚有缺額之單位,不得異議。
5.如因不可抗拒因素而暫停該單位之實習,未完成之實習應調整至其他單位完成。
6.未盡事項,以本系及實習單位共同協商及決定為準。
